關于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一期)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的公示
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
生產線生產項目(一期)
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
建設單位: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濟寧市梁山220國道臨東小安山工業園區,主要從事機制砂、干混砂漿生產,公司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因發展需要擬投資1000萬元建設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其中環保投資3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要求,我公司委托編制完成了《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4年08月26日梁山縣環境保護局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梁環報告表[2014]187號)。2005年項目建成后,因市場等原因一直未正常投產運行,目前項目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等已建設完成,運行狀況穩定,已具備年產50萬噸機制砂的生產能力。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該項目需要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在確保項目主體工程調試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我公司委托山東科源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19年03月26日-2019年03月27日進行了現場采樣與監測,2019年12月23日-2019年12月24日進行數據補測。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在綜合分析評價監測結果的基礎上,我單位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要求自行編制了本報告。
通過對該項目外排污染物達標、污染治理效果的監測,對該項目環境管理水平調查,綜合分析評價得出結論,以驗收監測報告的形式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驗收后日常監督管理的技術依據。
本次驗收項目為“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一期)”,通過對本項目的實際建設內容進行調查,核實本項目的產品內容以及各個工段原輔材料的使用情況和實際生產能力。
對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要求,核查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以及各項環保治理設施建設完成清況。對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中提及的有關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的產生、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統計。
按照“三同時”要求,調查各項環保設施是否安裝到位,調查各個生產工段的污染物的實際產生情況以及相應的環保設施是否建設到位和實際運行情況。
調查環評批復的落實情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落實情況等。
核查周圍敏感保護目標分布及受影響情況。
本次驗收范圍為“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一期)”有關的各項環保設施和措施。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10.26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2018.12.29通過);
(5)《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16年11月7日修正版);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實施);
(7)山東省人民政府 魯政辦發[2006]6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8)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魯環評函[2013]138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2013年3月27日;
(9)國家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98號《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0)國家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7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2012年7月;
(11)國家環境保護部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2017年11月;
(12)《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
(1)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梁山縣環境保護局對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的審批意見。
驗收執行標準來源于環評報告以及環評批復確定的標準,在環評文件審批之后發布或修訂的標準、規范和準入要求等,對已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執行新規定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新規定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按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執行,據此確定本次驗收項目執行標準,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標準:
(1)廢氣:有組織顆粒物排放濃度執行《山東省區域性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 37/ 2376-2013)表1一般控制區限值及《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7/2373-2018)表2建筑石材行業一般控制區標準,排放速率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中標準;無組織顆粒物排放執行《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
(2)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的3類標準;
本項目位于濟寧市梁山220國道臨東小安山工業園區,緊鄰220國道交通運輸便利。廠址附近無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與瀕危珍稀野生動植物分布,選址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項目具體地理位置見圖3-1)
本項目占地面積81599m2,總建筑面積40500m2,主要構(筑)建物包括:生產車間35000m2、辦公室3500m2,根據本產品的性質、規模、生產流程、運輸、消防、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結合場地自然條件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對建筑物、運輸、綠化進行布置,能配備較為完善的供電、供水、排水、通訊等基礎設施。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項目平面布置圖見附圖3-2)
與環評階段相比,本項目周邊敏感保護目標未發生變化。廠區周圍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見表3-1。 3.3項目工程概況
項目名稱: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一期);
建設性質:新建;
行業類別及代碼: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該項目現有職工20人,年工作300天,單班8h工作制。
項目總投資:總投資1000萬元,環保投資3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3%;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梁山220國道臨東小安山工業園區;
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占地面積81599m2,總建筑面積40500m2,本項目運營后,生產規模為年產機制砂50萬噸。
3.4工程建設內容
3.4.1主要原輔材料消耗
原輔料消耗情況見表3-2。
表3-2 項目主要原輔材料一覽表
序號 |
原料名稱 |
單位 |
數量 |
來源 |
備注 |
1 |
建筑垃圾和廢舊石材 |
萬噸/年 |
53 |
外購 |
機制砂原材料 |
3.4.2 主要生產設備
該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詳見表3-3。
表3-3 項目生產設備一覽表
序號 |
設備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數量 |
|
機制砂生產線設備 |
|||
1 |
破碎機 |
-- |
臺 |
1 |
2 |
制砂機 |
-- |
臺 |
1 |
3 |
篩選機 |
-- |
臺 |
1 |
4 |
鏟車 |
-- |
臺 |
2 |
5 |
皮帶輸送機 |
-- |
臺 |
6 |
|
物流施工設備 |
|||
1 |
50E型裝載機 |
-- |
臺 |
2 |
3.4.2.1產品方案
表3-4 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單位 |
生產能力 |
執行標準 |
1 |
機制砂 |
萬噸/年 |
50 |
國家標準、企業標準、設備采購企業技術要求 |
3.4.3公用工程
3.4.3.1給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為生活、綠化及道路噴灑用水,由梁山縣供水管網直接提供,其水質、水壓、水量均可滿足日常用水需求,該項目總用水量5.5m3/d。
生活用水:根據《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10)工業企業建筑、管理人員的生活用水定額為30~50L/人·天,本項目用水量按50L/人·天計算,每班工作8小時,職工人數50人,年生產300天,則生活用水量2.5m3/d。
3.4.3.2排水
項目采用雨水、污水分流體制。
生活污水:用水轉污系數按0.8計,共產生污水量2.8m3/d。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項目水平衡圖見下圖:3.4.3.3供電
本項目用電由梁山縣小安鎮供電所提供,自廠區配電室引線至各用電單位,能夠滿足生產、辦公用電需求。
3.5主要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3.5.1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機制砂工藝簡述:
制砂生產線采用平面式布局,干法生產工藝,建筑垃圾及廢舊石材通過碎石線(包含鄂破、反擊破、振動篩等)、整形制砂機、級配調整機、空氣粒徑調整器、拌濕機及除塵器的共同作用,生產出的連續級配碎石、砂和石粉可全部應用于商混、干混的生產,也可以單賣,可真正實現砂石的全部利用,石粉石屑的零排放。同時這個生產流程全程采用密封、負壓除塵等除塵技術,保證生產過程揚塵達到國家的環保要求。
主要污染工序:
1、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有組織粉塵、無組織粉塵。
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定期外運漚制農肥,不外排。
3、噪聲
本項目的主要噪聲源為破碎機、制砂機、篩選機、皮帶輸送機、裝載機、運輸車輛等設備,噪聲級約70~90dB(A)之間。
4、固廢
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不外排。
3.6 項目變更情況
較環評階段設計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項目,目前項目一期僅建成50萬噸/年機制砂生產線,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未建設,食堂未建設。
上述變動未造成不利環境影響明顯加重,不屬于重大變動。
第四章 環境保護設施、環境管理檢查
4.1 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
4.1.1廢氣
機制砂破碎、篩分工序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并設置集氣罩收集粉塵輸送到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物料運輸、堆場等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等,廠區配套移動式灑水裝置,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灑水,符合《山東省建材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表2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標準。
4.1.2廢水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凈化糞池收集后定期外運漚制農肥,不外排。
4.1.3固體廢物
1、項目運營后產生的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2、堆放固廢的場所做地面硬化處理并分類堆放,固廢只在廠內作短時間的堆放,不會對環境產生影響,固廢經處理后均滿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的要求。
4.1.4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為破碎機、制砂機、篩選機、皮帶輸送機、裝載機、運輸車輛等設備,噪聲級約70~90dB(A)之間。
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對噪聲較大設備贏單獨設置與隔音間內。設備置于室內并加強廠房門窗密閉性,經常保養和維護機械設備避免設備在不良狀態下運行;安裝減震裝置;對噪聲級較高的設備所在車間單獨布置。
4.2 環境管理檢查
4.2.1環保審批手續
該項目建設前,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有關規定,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有關檔案齊全。
4.2.2 環境管理規章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況
公司重視環保工作,嚴格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配備了專門的環保人員,建立和健全了各項環境保護制度。
4.2.3 環保設施的管理、運行及維護檢查
我公司對環保設施實施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對不同的環保實施制定了相應的運行維護作業指導書,保證了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4.2.4 環境保護監測機構、人員的配置情況
公司目前不具備對自主監測能力,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監測。
4.2.5 環境風險防范措施
本項目在生產過程、原料和產品儲運等過程中,有一定的風險。針對項目存在的風險,企業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環保設施運行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保持車間良好通風,車間配備了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對公司可能存在的突發性風險做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同時對企業員工進行了相關的培訓。
4.2.6 環保設施投資
本項目環保投資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4環保投資核查一覽表
序號 |
項目 |
投資額(萬元) |
|
1 |
廢氣治理措施 |
機制砂破碎、篩分工序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并設置集氣罩收集粉塵輸送到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物料運輸、堆場等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等,廠區配套移動式灑水裝置,指定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灑水 |
15 |
2 |
廢水治理措施 |
本項目無生產廢水,生活污水凈化糞池收集后定期外運漚制農肥,不外排。
|
3 |
3 |
噪聲處理措施 |
優先選用低噪聲設備;設備設置于室內并加強廠房門窗密閉性,加強管理,經常保養和維護機械設備避免設備在不良狀態下運行;安裝減震裝置;對噪聲級較高的設備所在車間單獨布置。
|
5 |
4 |
固廢治理措施 |
固廢主要是生活垃圾、收集器收集的粉塵。收集后作為原料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由環衛部門集中處理。
|
5 |
5 |
綠化措施 |
加強廠區綠化; |
2 |
合計 |
-- |
30 |
|
總投資 |
-- |
1000 |
|
占總投資比例 |
-- |
3% |
第五章 環境影響評價結論建議及批復要求
5.1 環評結論及建議
以下內容,摘自《梁山盛大兄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50萬噸/年機制砂、30萬噸干混砂漿生產線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5.1.1環評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有一定的污染產生,經采取相關的防治措施后,本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均可實現達標排放,廢水不外排,固廢可得到妥善處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保護目標,項目不需要申請總量控制指標。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中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設是可行的。
5.2.2環評建議
1、項目的環保措施要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一與協調發展。
2、建設單位加強環保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保證各項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3、加強對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并做好臺賬記錄;定期進行環境監測。
4、項目的建設應重視引進和建立先進的環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機制,強化企業職工自身的環保意識和事故風險意識。
5、加強對噪聲較大的生產設備進行屏蔽,以降低其環境影響。
5.2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
環評影響報告表批復主要內容如下。
一、廢水:
廠區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防滲漏)沉淀收集后定期外運給周圍農民漚制肥料,不外排。
二、廢氣
機制砂破碎、篩分工序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并設置集氣罩收集粉塵輸送到袋式除塵器處理后經不低于15米高排氣筒排放。物料運輸、堆場等產生的無組織排放粉塵等,采取有效防治措施,符合《山東省固定源大氣顆粒物綜合排放標準》(DB37/1996-2011)中的相關標準。
三、噪聲
采取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布置車間,設備布置在車間內并進行隔聲減震及有效設備維護與管理等措施,確保排放噪聲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3類區排放限值。
四、固體廢物:
妥善處置固體廢物,除塵器收集的粉塵回用于生產,不外排;生活垃圾分類收集后委托由環衛部門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