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公司 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的公示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公司
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
竣工環保驗收監測報告
建設單位: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公司
編制單位: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位于金鄉縣魚山街道楊莊村南,主要從事5000噸/年塑料配件生產,公司地理位置優越,交通便利。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以下稱“我公司”)因發展需要擬投資200萬元建設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其中環保投資10萬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的要求,我公司編制完成了《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2016年08月9日濟寧市生態環境局金鄉縣分局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金環報告表[2016]50號)。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該項目需要開展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在確保項目主體工程調試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我公司委托山東大洲環境檢測有限公司于2021年01月8日~2020年01月9日進行了現場采樣與監測。根據項目建設實際情況,在綜合分析評價監測結果的基礎上,我單位參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 污染影響類》要求自行編制了本報告。
通過對該項目外排污染物達標、污染治理效果的監測,對該項目環境管理水平調查,綜合分析評價得出結論,以驗收監測報告的形式提供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及驗收后日常監督管理的技術依據。
本次驗收項目為“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通過對本項目的實際建設內容進行調查,核實本項目的產品內容以及各個工段原輔材料的使用情況和實際生產能力。
對照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意見要求,核查項目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以及各項環保治理設施建設完成清況。對環境影響報告表以及環保行政主管部門的批復中提及的有關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的產生、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統計。
按照“三同時”要求,調查各項環保設施是否安裝到位,調查各個生產工段的污染物的實際產生情況以及相應的環保設施是否建設到位和實際運行情況。
調查環評批復的落實情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落實情況等。
核查周圍敏感保護目標分布及受影響情況。
本次驗收范圍為“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有關的各項環保設施和措施。
2.1 法律法規、條例、技術規范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2015年1月實施);
(2)《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2018.10.26實施);
(3)《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18.01.01實施);
(4)《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01.01實施)
(5)《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1996.10.29通過);
(6)《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20年9月1日實施);
(7)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82號《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2017年10月實施);
(8)山東省人民政府 魯政辦發[2006]6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三同時”管理工作的通知》,2006年7月;
(9)山東省環境保護廳 魯環評函[2013]138號《山東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特征污染物監管和綠色生態屏障建設》,2013年3月27日;
(10)國家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98號《關于切實加強風險防范嚴格環境影響評價管理的通知》,2012年8月;
(11)國家環境保護部環發[2012]77號《關于進一步加強環境影響評價管理防范環境風險的通知》,2012年7月;
(12)國家環境保護部國環規環評[2017]4號《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2017年11月;
(1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污染影響類》。
(14)《污染影響類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
(1)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
(2)濟寧生態環境局的審批意見。
驗收執行標準來源于環評報告以及環評批復確定的標準,在環評文件審批之后發布或修訂的標準、規范和準入要求等,對已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執行新規定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新規定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按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執行,據此確定本次驗收項目執行標準,主要包括以下污染物排放標準:
(1)廢氣:有組織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標準;無組織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6-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2)廠界噪聲: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2類標準;
本項目位于金鄉縣魚山街道楊莊村南,交通運輸便利。廠址附近無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與瀕危珍稀野生動植物分布,選址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項目具體地理位置見圖3-1)
本項目利用建設廠房17520平方米,根據本產品的性質、規模、生產流程、運輸、消防、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要求,結合場地自然條件等因素,按照國家有關標準和要求,對建筑物、運輸、綠化進行布置,能配備較為完善的供電、供水、排水、通訊等基礎設施。項目的總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項目平面布置圖見附圖3-2)
與環評階段相比,本項目周邊敏感保護目標未發生變化。廠區周圍主要環境保護目標見表3-1。
表3-1環境保護目標一覽表
環境要素 |
目標 |
相對方位 |
相對距離 (m) |
保護級別 |
大氣環境、聲環境 |
楊莊 |
北 |
300 |
《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 《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2類 |
徐樓村 |
北 |
600 |
||
蘇樓村 |
南 |
600 |
||
李桐樓村 |
西北 |
700 |
||
肖莊村 |
東 |
1200 |
||
地表水 |
大沙河 |
東 |
400 |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Ⅳ類 |
地下水 |
《地下水質量標準》(GB14848-93)Ⅲ類 |
項目名稱: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
建設性質:新建;
行業類別及代碼:C2928塑料零件制造;
勞動定員及工作制度:該項目現有職工20人,年工作300天,單班8h工作制。
項目總投資:總投資200萬元,環保投資10萬元,環保投資占總投資的5%;
建設地點:項目位于金鄉縣魚山街道楊莊村南;
一期建設內容及規模:本項目占地面積530平方米,新上注塑機等設備,年生產塑料配件1000噸。
3.4.1主要原輔材料消耗
原輔料消耗情況見表3-2。
表3-2 項目原輔材料消耗情況
序號 |
原料名稱 |
單位 |
年用量 |
來源 |
1 |
ABS、TRR、PC等塑料顆粒 |
噸/年 |
1000 |
市場采購 |
3.4.2 主要生產設備
該項目主要生產設備詳見表3-3。
表3-3 項目生產設備一覽表
序號 |
名稱 |
規格/型號 |
單位 |
環評數量 |
實際數量 |
|
1 |
注塑機 |
注塑機 |
-- |
臺/套 |
4 |
2 |
2 |
成型機 |
-- |
臺/套 |
3 |
||
3 |
上料機 |
-- |
臺/套 |
0 |
1 |
|
5 |
行車 |
-- |
部 |
1 |
1 |
|
6 |
叉車 |
-- |
輛 |
2 |
2 |
3.4.3 產品方案
表3-4 項目產品方案一覽表
序號 |
產品名稱 |
單位 |
環評年產量 |
實際年產量 |
備注 |
1 |
塑料配件 |
噸/年 |
2000 |
1000 |
-- |
3.4.3公用工程
3.4.3.1給水
本項目用水主要包括生產用水、生活用水,由市政自來水官網統一供給,可滿足日常用水需求,總用水量1.5m3/d。
生產用水主要是注塑機冷卻用水,根據企業生產規模分析預計用水量為0.5m3/d。
生活用水:根據《建筑給排水設計規范》(GB50015-2010)工業企業建筑、管理人員的生活用水定額為30~50L/人·天,本項目用水量按50L/人·天計算,每班工作8小時,職工人數20人,年生產300天,則生活用水量1.0m3/d。
3.4.3.2排水
項目采用雨水、污水分流體制。
生產廢水:注塑機冷卻水屬于循環用水,只需定期補充蒸發損耗,無生產廢水產生。
生活污水:用水轉污系數按0.8計,則生活污水產生量0.8m3/d。生活污水經廠區化糞池收集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項目水平衡圖見下圖:
3.4.3.3供電
本項目用電由附近供電系統供給,配電室配備變壓器,能夠滿足生產、辦公用電需求。
3.5.1工藝流程及產污環節
工藝簡述:根據需要將外購ABS、TRR、PC等塑料顆粒投入注塑機中進行加熱塑化,然后注入模具中成型,經自然冷卻后及為成品塑料配件,檢驗合格后入庫。
主要污染工序:
1、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生產加熱塑化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經集氣罩收集后由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經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未收集的少量廢氣無組織自然排放。
2、廢水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無廢水產生。
生產產廢水:注塑機冷卻水屬于循環用水,只需定期補充蒸發損耗,無生產廢水產生。
生活污水經集糞池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
3、噪聲
項目噪聲主要為設備運轉噪聲,噪聲級一般在70~95dB(A)之間,公司對生產廠區進行了合理布局,機械設備全部置于封閉廠房內,采用了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將噪聲的影響降至最低。
(4)固廢
本項目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產下腳料、廢活性碳、廢過濾棉和生活垃圾。其中廢活性碳、廢過濾棉為危險廢物收集后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下腳料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暫存于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理。
與環評對比,本項目(一期)實際未建設不銹鋼絲、五金制品生產制作工序;增加成型機一臺;為進一步提高生產效率,生產工藝在原有工藝基礎上進行分割,形成注塑、成型兩部分,未產生新的工藝,故不屬于重大重大變更;原批復為廢氣無組織排放,現改為采用集氣罩收集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處理后由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產生的污染物種類也未發生變化; 參照《污染影響類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本項目并未發生重大變化。
4.1.1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是生產加熱塑化過程中產生的少量有機廢氣,采用集氣罩收集后經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收集處理后由15米排氣筒高空排放。
其余未被收集的廢氣無組織排放。
4.1.2廢水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無廢水產生。
生產產廢水:注塑機冷卻水屬于循環用水,只需定期補充蒸發損耗,無生產廢水產生。
生活污水經集糞池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
4.1.3固(液)體廢物
本項目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產下腳料、廢活性碳、廢過濾棉和生活垃圾。其中廢活性碳、廢過濾棉為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下腳料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暫存于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理。
4.1.4噪聲
本項目噪聲源主要來源于車間生產設備,噪聲級一般在70~95dB(A)之間。公司對生產廠區進行了合理布局,機械設備全部置于廠房內,采用了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將噪聲的影響降至最低。
4.2.1環保審批手續
該項目建設前,根據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中有關規定,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履行了環境影響審批手續,有關檔案齊全。
公司重視環保工作,嚴格遵守環保相關法律法規,配備了專門的環保人員,建立和健全了各項環境保護制度。
我公司對環保設施實施專人負責,責任到人的工作制度,并對不同的環保實施制定了相應的運行維護作業指導書,保證了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
公司目前不具備對自主監測能力,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定期監測。
本項目在生產過程、原料和產品儲運等過程中,有一定的火災風險。針對項目存在的風險,企業安排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環保設施運行的管理和監督,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保持車間良好通風,車間配備了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對公司可能存在的突發性風險做了相應的防護措施,同時對企業員工進行了相關的培訓。
本項目環保投資核查如表4-4所示。
表4-4環保投資核查一覽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投資(萬元) |
1 |
項目總投資 |
200 |
2 |
環保投資 |
10 |
3 |
環保投資占總投資比例 |
5% |
4 |
環保投資包括 |
|
4.1 |
防滲化糞池 |
1 |
4.2 |
集氣罩+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15m排氣筒 |
3 |
4.3 |
噪聲防治(隔聲、封閉車間等) |
5 |
4.4 |
固廢處置 |
1 |
以下內容,摘自《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環境影響報告表》。
5.1.1環評結論
本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選址合理。項目在建設和運營過程中有一定的污染產生,經采取相關的防治措施后,本項目產生的廢氣、噪聲均可實現達標排放,廢水不外排,固廢可得到妥善處置,衛生防護距離內無敏感保護目標,項目不需要申請總量控制指標。從環境保護角度分析,本項目在嚴格落實報告中環保措施的前提下建設是可行的。
5.2.2環評建議
1、項目的環保措施要與項目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確保各項防治措施落實到位,實現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環境效益的統一與協調發展。
2、建設單位加強環保管理制度,認真做好污染防治措施,保證各項治理設施的正常運行。
3、加強對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并做好臺賬記錄;定期進行環境監測。
4、項目的建設應重視引進和建立先進的環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機制,強化企業職工自身的環保意識和事故風險意識。
5、營運期間,加強對噪聲較大的生產設備進行屏蔽,以降低其環境影響。
5.2環境影響報告表批復
環評影響報告表批復主要內容如下。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總投資5300萬元,環保投資39萬元,建于金鄉縣魚山街道楊莊村南,占地面積14585M2,建筑面積17520平方米。項目以外購ABS、TPR、PC顆粒、成卷鋼絲、鋼材、銅材等為原料,進行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的生產。年產塑料配件2000噸、
不銹鋼絲2000噸、五金制品1000噸。項目于2016年5月23日獲得金鄉縣大工業經濟運行指揮部產業項目準入預審意見告知書(編號:2016034-3)金鄉縣發展和改革局備案(登記備案號:1608090039)。經研究,在建設單位認真執行建設項目“三同時”制度,落實環評提出的環保措施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總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同意該項目建設。
一.廠區要實施“清污分流”、“雨污分流”。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委托周邊農戶定期清理外運漚制農肥,不直接外排。
二、項目廢氣主要是有機廢氣。磨尖工序屬于濕法作業,設備配備噴水裝置,因此無粉塵產生。生產車間內電加熱塑化、注塑工序,加熱過程揮發少量的有機氣體,在設備側位安裝引風機管道引出,生產車間設置排風扇,加強車間空氣流通,預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制。
三、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項目噪聲源主要是拔直機、切割機、剪板機、鉆床等設備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全部安裝在室內:對高噪聲設備建設隔聲間,房屋材料采用隔聲材料,安裝隔音門窗;對震動設備加大減震基礎,安裝減震裝置,設置減震溝;加強廠房密閉性,設置隔離帶,進行廠區綠化,建檔墻。預計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
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四、做好固廢的分類收集和妥善處置。固體廢物塑料下腳料、廢不銹鋼絲、鋼材邊角料、廢金屬屑等下腳料,全部分類收集外售給物質回收部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由環衛部門外運統一處理;機加工產生的金屬切削液屬危險廢棄物,按照要求密閉收集、貯存并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固體廢棄物處置要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要求。
五、本項目無噴漆、無電鍍、鑄造、熔煉、酸洗、磷化、及熱處理等工藝。
六、本批復不用作土地性質的變更。項目建成,經環保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如項目的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污染防治措施等發生重大變 動,須報我局重新審批。
驗收執行標準來源于環評報告以及環評批復確定的標準,在環評文件審批之后發布或修訂的標準、規范和準入要求等對已經批準的建設項目執行新規定有明確時限要求的,按新規定執行。特別排放限值的地域范圍、時間,按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或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執行,據此確定本次驗收項目執行標準。
項目營運期廢氣有組織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標準;無組織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6-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污染物 |
排氣筒高度(m) |
排放速率(kg/h) |
最高允許排放濃度mg/m3 |
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mg/m3 |
執行標準 |
非甲烷總烴 |
15 |
3.5 |
20 |
1.0 |
廢氣有組織廢氣執行《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標準;無組織廢氣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6-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
6.3噪聲執行標準
根據環評、批復及區域環保要求,項目營運期廠界噪聲應執行《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的2類標準,具體標準內容見表6-2。
表6-2 本項目噪聲排放標準
項目名稱 |
執行標準 |
晝間 |
夜間 |
廠界噪聲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 )中的2類 |
60 |
50 |
根據濟寧生態環境局金鄉縣分局對《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審批意見,本項目廢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未下達總量指標。
7.1 環境保護設施調試效果
本次驗收主要對針對于項目顆粒物、噪聲的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驗收項目具體監測內容如下:
7.2廢氣監測點位、監測內容及監測頻次
表7-1廢氣監測內容
樣品類別 |
監測點位 |
監測項目 |
監測頻次 |
固定源 廢氣 |
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排氣筒 |
非甲烷總烴 |
監測2天 每天3次 |
無組織 廢氣 |
廠界上風向一個參考點,下風向三個監測點 |
顆粒物,同步記錄氣溫、氣壓、風向、風速、云量等氣象參數 |
監測2天 每天3次 |
噪聲 |
廠界四側外1米 |
噪聲,同步記錄風速等氣象參數 |
晝夜各1次/天,監測2天 |
圖7-1 無組織廢氣檢測布點圖
7.3 噪聲監測點位、監測內容及監測頻次
本項目在東、南、西、北四個廠界外1米處各設1個監測點,共4個監測點,噪聲監測項目為等效連續A聲級Leq(A)。每個監測點位晝間和夜間各監測1次,連續2天。
8.1 監測分析方法
本項目監測分析方法見表8-1。
表8-1 本項目監測分析方法
檢測類別 |
檢測項目 |
檢測依據 |
檢出限 |
無組織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HJ 604-2017 |
0.07 mg/m3 |
有組織廢氣 |
非甲烷總烴 |
HJ 38- 2017 |
0.07 mg/m3 |
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 |
等效連續A聲級 |
GB 12348-2008 |
/ |
備注 |
|
8.2 人員資質
監測采樣與測試分析人員均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監測數據和技術報告執行三級審核制度。
8.3 質量控制措施
8.3.1 廢氣監測質量控制措施
監測質量保證和質量控制按照《大氣污染物無組織排放監測技術導則》(HJ/T 55-2000)的相關要求進行。采用國標分析方法,監測采樣與測試分析人員均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監測儀器經計量部門檢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內。監測數據及監測報告執行三級審核制度。
(1)盡量避免被測排放物中共存污染物對分析的交叉干擾。
(2)被測排放物的濃度在儀器量程的有效范圍(即30%~70%之間)。
(3)煙塵采樣器在進入現場前應對采樣器流量計、流速計等進行校核,在測試時應保證其采樣流量的準確。
8.3.2 噪聲監測質量控制措施
質量保證與質量控制按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的要求進行。
(1)監測儀器和聲校準器在有效檢定期內,監測測試人員均經考核合格并持證上崗。
(2)聲級計在測量前后使用噪聲值為93.4 dB(A)的標準聲源進行校準,其前、后校準示值偏差不大于0.5dB(A)。
(3)測量在無雨、無雪天氣條件下進行,風速5.0m/s以上停止測量。
(4)測量時傳聲器加風罩。
在驗收監測期間,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生產工況穩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因此本次監測為有效工況,檢測結果能作為該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依據。
9.2.1污染物達標排放監測結果
9.2.1.1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有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9-1。
采樣點位及采樣日期 |
排氣筒進口 2021.01.08 |
排氣筒出口 2021.01.08 |
|||||
檢測項目 |
檢測頻次 |
濃度 (mg/m3) |
標干流量 (m3/h) |
排放速率(kg/h) |
濃度 (mg/m3) |
標干流量 (Nm3/h) |
排放速率(kg/h) |
非甲烷總烴 |
第一次 |
26.1 |
2371 |
0.062 |
4.33 |
2287 |
0.0099 |
第二次 |
25.9 |
2391 |
0.062 |
4.23 |
2249 |
0.0095 |
|
第三次 |
25.5 |
2398 |
0.061 |
4.21 |
2298 |
0.0097 |
|
采樣點位及采樣日期 |
排氣筒進口 2021.01.09 |
排氣筒出口 2021.01.09 |
|||||
檢測項目 |
檢測頻次 |
濃度 (mg/m3) |
標干流量 (m3/h) |
排放速率(kg/h) |
濃度 (mg/m3) |
標干流量 (Nm3/h) |
排放速率(kg/h) |
非甲烷總烴 |
第一次 |
25.2 |
2345 |
0.059 |
4.25 |
2208 |
0.0094 |
第二次 |
25.1 |
2354 |
0.059 |
4.15 |
2226 |
0.0092 |
|
第三次 |
25.0 |
2372 |
0.059 |
4.13 |
2239 |
0.0092 |
|
備注 |
排氣筒高度為15m |
表9-1有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 單位:mg/m3
9.2.1.2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
無組織廢氣監測結果見表9-2。
表9-2無組織排放顆粒物濃度監測結果 單位:mg/m3
采樣日期及采樣點位 |
檢測項目 |
檢測頻次 |
上風向 |
下風向1# |
下風向2# |
下風向3# |
2021.01.08 |
非甲烷總烴(mg/m3) |
第一次 |
0.54 |
1.58 |
1.49 |
1.41 |
第二次 |
0.56 |
1.52 |
1.47 |
1.43 |
||
第三次 |
0.55 |
1.49 |
1.45 |
1.40 |
||
2021.01.09 |
非甲烷總烴(mg/m3) |
第一次 |
0.47 |
1.42 |
1.44 |
1.47 |
第二次 |
0.46 |
1.44 |
1.46 |
1.45 |
||
第三次 |
0.48 |
1.45 |
1.49 |
1.42 |
9.2.1.3檢測期間氣象參數
廢氣檢測期間氣象參數見表9-3。
表9-3 無組織排放監測氣象參數
采樣日期 |
時間 |
風向 |
風速(m/s) |
氣溫(℃) |
氣壓(kPa) |
低云量 |
總云量 |
2021.01.08 |
10:30 |
北 |
2.3 |
-2.9 |
103.4 |
2 |
4 |
11:20 |
北 |
2.3 |
-2.6 |
103.2 |
1 |
3 |
|
12:10 |
北 |
2.3 |
-2.5 |
103.0 |
1 |
3 |
|
2021.01.09 |
10:30 |
北 |
2.3 |
1.7 |
102.8 |
3 |
4 |
11:20 |
北 |
2.3 |
1.9 |
102.8 |
2 |
3 |
|
12:15 |
北 |
2.3 |
2.2 |
102.7 |
2 |
3 |
由監測結果可見,驗收監測期間,排氣筒中非甲烷總烴濃度最大值為4.33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0099kg/h,滿足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標準。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結果最大值為1.58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6-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9.2.1.4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見表9-4。
表9-4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單位:dB(A)
檢測日期 |
檢測時間 |
檢測點位 |
聲源類型 |
測量結果dB(A) LAeq |
備注 |
2021.01.08 |
08:05 |
東廠界 |
工業噪聲 |
55.3 |
—— |
08:13 |
南廠界 |
工業噪聲 |
56.3 |
||
08:19 |
西廠界 |
工業噪聲 |
54.9 |
||
08:25 |
北廠界 |
工業噪聲 |
56.6 |
||
22:12 |
東廠界 |
工業噪聲 |
46.7 |
||
22:24 |
南廠界 |
工業噪聲 |
47.7 |
||
22:18 |
西廠界 |
工業噪聲 |
47.0 |
||
22:06 |
北廠界 |
工業噪聲 |
48.7 |
||
2021.01.09 |
08:17 |
東廠界 |
工業噪聲 |
55.5 |
|
08:21 |
南廠界 |
工業噪聲 |
56.2 |
||
08:02 |
西廠界 |
工業噪聲 |
55.8 |
||
08:09 |
北廠界 |
工業噪聲 |
56.4 |
||
22:03 |
東廠界 |
工業噪聲 |
47.3 |
||
22:17 |
南廠界 |
工業噪聲 |
47.9 |
||
22:24 |
西廠界 |
工業噪聲 |
47.9 |
||
22:10 |
北廠界 |
工業噪聲 |
48.6 |
噪聲監測結論:驗收監測期間,四個廠界的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6.6dB(A),夜間噪聲最大值為48.7dB(A),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2008)中2類標準要求。
9.2.2污染物總量控制核算結果
該項目無SO2、NOX產生,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收集后定期清運漚制農肥,不外排,滿足環評及批復要求。
驗收報告中,根據現場檢查和監測結果,逐一落實環評批復要求,對未落實的情況進行分析。
環評批復落實情況見10-1
表10-1環評批復落實情況
環評批復內容 |
實際建設情況 |
落實情況 |
一、項目無生產廢水產生;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運周邊農田堆肥,不外排。 |
一、職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外運周邊農田堆肥,不外排。 |
已落實 |
二、項目廢氣主要是有機廢氣。磨尖工序屬于濕法作業,設備配備噴水裝置,因此無粉塵產生。生產車間內電加熱塑化、注塑工序,加熱過程揮發少量的有機氣體,在設備側位安裝引風機管道引出,生產車間設置排風扇,加強車間空氣流通,預計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制。 |
二、不銹鋼絲、五金制品生產制作工序為建設。電加熱塑化、注塑工序上方安裝集氣罩,經集氣罩收集的廢氣引入二級活性炭吸附裝置進行處理,處理后的廢氣經一根15m高排氣筒排放。未收集到的廢氣在生產車間設置排風扇,經自然通風和稀釋擴散以無組織形式排放 |
已落實 |
三、優化廠區平面布置。項目噪聲源主要是拔直機、切割機、剪板機、鉆床等設備噪聲。選用低噪聲設備,全部安裝在室內:對高噪聲設備建設隔聲間,房屋材料采用隔聲材料,安裝隔音門窗;對震動設備加大減震基礎,安裝減震裝置,設置減震溝;加強廠房密閉性,設置隔離帶,進行廠區綠化,建檔墻。預計噪聲能夠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表1中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
三、本項目噪聲主要來源于設備運行過程,公司對生產廠區進行了合理布局,機械設備全部置于廠房內,采用了低噪聲設備,并加強設備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將噪聲的影響降至最低。 驗收監測結果表明,本項目的廠界噪聲排放滿足《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功能區標準要求。 |
已落實 |
四、做好固廢的分類收集和妥善處置。固體廢物塑料下腳料、廢不銹鋼絲、鋼材邊角料、廢金屬屑等下腳料,全部分類收集外售給物質回收部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由環衛部門外運統一處理;機加工產生的金屬切削液屬危險廢棄物,按照要求密閉收集、貯存并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安全處置。固體廢棄物處置要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修改單要求。
。 |
四、本項目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產下腳料、廢活性碳、廢過濾棉和生活垃圾。其中廢活性碳、廢過濾棉為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下腳料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暫存于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理。 |
已落實 |
我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2016年08月9日由濟寧生態環境局金鄉縣分局對該項目進行了批復。目前項目(一期)以建設完成,并建成相應輔助工程及配套的環保設施等,運行狀況穩定,項目實際總投資200萬元,環保投資10萬元,占總投資的5%。
11.2.1驗收工況
驗收監測期間,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生產工況穩定,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滿足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對工況應的要求。
11.2.2廢氣驗收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驗收監測期間,排氣筒中非甲烷總烴濃度最大值為4.33mg/m3,最大排放速率為0.0099kg/h,滿足均滿足《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標準。無組織排放廢氣監測結果最大值為1.58mg/m3,滿足《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3096-1996)表2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及《揮發性有機物排放標準 第6部分有機化工行業》(DB 37/2801.6-2018)表3廠界監控點濃度限值要求。
11.2.3廢水處置檢查結論
該項目生產過程中無廢水產生。
生產產廢水:注塑機冷卻水屬于循環用水,只需定期補充蒸發損耗,無生產廢水產生。
生活污水經集糞池處理后外運作農肥,不外排。
11.2.4 廠界噪聲監測結果
驗收監測期間,四個廠界的四個廠界的晝間噪聲最大值為56.6dB(A),夜間噪聲最大值為48.7dB(A),符合《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 -2008)中2類標準要求。
11.2.5 固廢處置檢查結論
本項目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固廢主要為生產下腳料、廢活性碳、廢過濾棉和生活垃圾。其中廢活性碳、廢過濾棉為危險廢物收集后暫存危廢間委托有資質的單位處置,下腳料回收再利用;生活垃圾暫存于垃圾收集桶,定期委托環衛部門處理。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執行《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標準》(GB18599-2001)及其修改單的標準要求;危險廢物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修改單。
附件1:審批意見
建設項目工程竣工環境保護“三同時”驗收登記表
填表單位(蓋章): 填表人(簽字): 項目經辦人(簽字):
建設項目 |
項目名稱 |
5000噸/年塑料配件、不銹鋼絲及五金制品生產項目(一期) |
項目代碼 |
|
建設地點 |
金鄉縣魚山街道楊莊村南 |
||||||||||||||||
行業類別(分類管理名錄) |
C2928塑料零件制造 |
建設性質 |
√新建 □ 改擴建 □技術改造 |
|||||||||||||||||||
設計生產能力 |
5000噸/年塑料配件 |
實際生產能力 |
5000噸/年塑料配件 |
環評單位 |
|
|||||||||||||||||
環評文件審批機關 |
濟寧生態環境局金鄉縣分局 |
審批文號 |
金環報告表【2016】50號 |
環評文件類型 |
一般報告表 |
|||||||||||||||||
開工日期 |
2020.1 |
竣工日期 |
|
排污許可證申領時間 |
|
|||||||||||||||||
環保設施設計單位 |
|
環保設施施工單位 |
|
本工程排污許可證編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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驗收單位 |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 |
環保設施監測單位 |
山東大洲環境檢測有限公司 |
驗收監測時工況 |
|
|||||||||||||||||
投資總概算(萬元) |
5300 |
環保投資總概算(萬元) |
39 |
所占比例(%) |
0.7 |
|||||||||||||||||
實際總投資 |
200 |
實際環保投資(萬元) |
10 |
所占比例(%) |
5 |
|||||||||||||||||
廢水治理(萬元) |
1 |
廢氣治理(萬元) |
3 |
噪聲治理(萬元) |
5 |
固體廢物治理(萬元) |
1 |
綠化及生態(萬元) |
|
其他(萬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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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廢水處理設施能力 |
|
新增廢氣處理設施能力 |
|
年平均工作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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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營單位 |
濟寧市祁牧工貿有限有限公司 |
運營單位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或組織機構代碼) |
|
驗收時間 |
|
|||||||||||||||||
污 染 物 排 放 達 標 與 總 量 控 制 ( 工 業 建 設 項 目 詳 填 ) |
污染物 |
原有排放量(1)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濃度(2) |
本期工程允許排放濃度(3) |
本期工程產生量(4) |
本期工程自身削減量(5) |
本期工程實際排放量(6) |
本期工程核定 排放總量(7) |
本期工程“以新帶老”削減量(8) |
全廠實際排放總量(9) |
全廠核定排放總量(10) |
區域平衡替代 削減量(11) |
排放增減量 (12) |
|||||||||
廢水 |
|
|
|
|
|
|
|
|
|
|
|
|
||||||||||
化學需氧量 |
|
|
|
|
|
|
|
|
|
|
|
|
||||||||||
氨氮 |
|
|
|
|
|
|
|
|
|
|
|
|
||||||||||
石油類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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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廢氣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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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二氧化硫 |
|
|
|
|
|
|
|
|
|
|
|
|
||||||||||
煙塵 |
|
|
|
|
|
|
|
|
|
|
|
|
||||||||||
工業粉塵 |
|
|
|
|
|
|
|
|
|
|
|
|
||||||||||
氮氧化物 |
|
|
|
|
|
|
|
|
|
|
|
|
||||||||||
工業固體廢物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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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與項目有關的 其他特征污染 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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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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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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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排放增減量:(+)表示增加,(-)表示減少。2、(12)=(6)-(8)-(11),(9)= (4)-(5)-(8)- (11) +(1)。3、計量單位:廢水排放量——萬噸/年;廢氣排放量——萬標立方米/年;工業固體廢物排放量——萬噸/年;水污染物排放濃度——毫克/升